山东10年无人认领别墅是违建手续不全也无土地证等证件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0-05-25 16:46:27  阅读:2695+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许安怡0216

山东一栋别墅,由于自建成10年来,一向无人认领,上了“头条”!

依据媒体昨日(5月24日)发布的报导显现:山东省闻名旅行特征村(地处鲁山省级景色名胜区边际、又坐落志公坪景色区内)——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下郝峪村,于上星期五发布了一则“房产供认布告”,寻觅一套别墅的户主!

据上述布告显现:因村子内别墅区有一套别墅,至今没挂号任何信息,限户主在10天内,带上相关购房资料(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、交款收据等)来做房产供认挂号,逾期后果自负!

在上述报导中,记者了解到:这套别墅为一套毛坯联排别墅,已建成10余年,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,但户主自建成以来,历来都没有住过!

村子有关部门担任人在承受记者正常采访时,表明:上述布告一经发布,户主在第二天就当即来做房产供认挂号,通过核实供认,该户主即为别墅买主!

上述担任人介绍称:别墅买家非本村乡民,而是100公里外的山东滨州人,他告知咱们之所以10年未入住,是由于最初买这套别墅是给老父亲养老用的;

万万没想到,别墅买下来后,他父亲却生病了到现在都没好,由于一向带着父亲去治病,所以就把别墅的事忘记了;

不过,别墅买家还表明:自己下一步预备把别墅装饰一番,尽管父亲住不了,但自己也能够住!

那么,问题来了(记者提出):乡村团体建造用地上,能够建筑别墅卖给外村人吗?

由于,乡村宅基地(或团体建造用地)制止卖给城镇居民(或非本村乡民)!

对此,上述村子担任人改口道:这套别墅用地是当年旧村改造的土地,并且最初和买家签的不是房子买卖合同,而是30年长租合同;

一同,该担任人也供认:这套别墅不管是建造,仍是租借,都存在手续不全的状况(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),现在正在补办相关(相关土地转建造用地)手续!

依据有关部门的规则:乡村自建别墅,需向村委会、乡建办、乡主管部门、县规划建造局、国土资源所等有关部门请求,在办理好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,才能够开工建房!

最终,问题又来了:这栋别墅究竟是不是“违建别墅”?

值得一提的是,就在一周前,一女子想起自己28年前(1992年)曾花费33.2万元,在深圳市宝安区购买了一套144平方米的“毛坯房”,但却一向没领“房产证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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